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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董事長在企業文化建設論壇暨年中工作會議上的講話出現頻率最多的詞就是“責任”。責任,對于大多數人來說可謂老生常談,生活中的責任比比皆是:為人子女的責任,為人父母的責任,誠信的責任,忠貞的責任……我們從未有片刻離開過責任。
年初,喜得千金,我還未來得及細細品味初為人父的喜悅,便被隨之而來的瑣事攪得昏天黑地,為孩子燒水、沖奶、喂奶、喂水、換尿布等等,再加上公司的工作,生活簡直是一團糟,人也瘦了十幾斤,直到幾個月后生活才漸漸規律起來,此時,我方有余暇去體會“有子方知父母恩”的樸實寓意,那其實就是一種為人父母的責任,正是這種隱藏在血脈里的責任感,才使得普天下的父母無論生活多苦多累,總要想方設法把子女撫養成人,這就是責任的力量。
記得這樣一個故事,有一位老木匠,為老板兢兢業業干了許多年,年紀大了想回家跟妻子兒女安享晚年,便跟老板提出要離去的請求,老板同意了,但提出要老木匠幫他再蓋最后一棟房子,老木匠答應了,由于馬上就要離開了,顯得有些心不在焉,木料上沒有精挑細選,工藝上也不再精益求精,很快便完工了,老板來驗房后對老木匠說:“你跟了我幾十年,很舍不得你走,這棟房子就送給你,略表我的心意吧。”老木匠接過鑰匙,心里羞愧、懊悔極了,他想:要早知道是給自己蓋的,我一定會選最好的木料,用最好的手藝。可世上沒有后悔藥,悔之晚矣。這位老木匠辛勞一生,卻在最后一次工作中品嘗到了喪失責任道德的苦澀。為什么?因為缺乏責任感,缺乏“為自己蓋”的責任感,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主人翁精神。
缺乏主人翁的精神,將會導致對自我約束的監督失效,從而導致責任心的喪失。沒有身為企業一員、企興我興的精神,就會讓責任成為停留在紙面上、口號中的擺設,就沒有了緊迫感,工作有效完成就會變成一句空話。我們常說對工作負責就是對自己負責,就是對自己的人生負責,這不是虛的,也不是空話,而是實實在在的。往遠了說,老外貿系統中很多人一家幾口甚至兩、三代十幾口人都在集團里工作或者工作過,集團就相當于他們的另一個家,集團的興亡盛衰直接關系到他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往近了說,集團改制后,大多數人都成為了股東,持有公司的股份,每年的業績直接影響到每個人的收益;再近一些,我們每個人都要戀愛結婚、養家糊口、撫養子女、贍養老人,集團效益不好,我們將拿什么來履行為人子女、父母的責任?“大河有水小河滿”,道理很淺顯。只有企業發展了、興旺了,我們的子女才會受到良好地教育,我們的父母才能得到更好地照顧,我們的生活才能變得更加美好。作為新華錦集團的一員,我們要不遺余力地付出我們的辛苦勞動,把它變成實現我們幸福生活的不竭源泉,而不是躺在功勞簿上只索取不付出,終將因透支太多導致自己的人生信用失效而被迫出局。只有把自己切實融入到企業中,在各自的崗位上盡職盡責、兢兢業業,發揮主人翁的積極性和能動性,企業才能抵御住各種風險危機,新華錦這棵大樹才會永葆長青、枝繁葉茂,我們才有可能在她的庇佑下納蔭乘涼、安適生活。
那么我們是不是應該檢視一下自己的行為,是否盡到了身為主人翁、大家庭一員的責任了?是馬上行動,還是如寒號鳥般在寒風中郁郁而終?我想,每個人都會有自己正確的選擇。在這里,我借用明末清初著名思想家顧炎武的一句名言,稍加改動與大家共勉———“集團興亡,你我有責”。